张 帆,女,汉族,1969年5月出生,上海青浦人,1989年7月参加工作,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。1989年7月至2002年11月在宝鸡消防器材总厂工作,先后任宣传干事、厂报编辑、厂办党办文书、女工委主任等职务,2002年11月至2011年10月先后任眉县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长、组织部长,2011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眉县县委副书记,2015年4月至今任凤县县委副书记。